今年以来,赤峰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市局有关通知要求,以服务公众用药安全、服务监管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统筹安排,科学规划任务,扎实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药品化妆品监督检验任务。全年共完成自治区药品监督抽检247批次、市级药品监督抽检613批次、社会药品委托检验58批次、化妆品检验60批次。抽检中共发现不合格产品31批次,相关情况均已上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一是科学制定方案,稳步统筹推进。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根据《抽检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检验工作实际,制定了药品检验工作实施方案,对检前准备工作、具体人员分工等进行了周密部署,明确了检验时间节点,加强月调度季调度,确保检验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实验操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和中心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文件开展药品化妆品检验工作。
三是持续提升能力,确保数据准确。选派技术骨干参加了内蒙药检院等科研院所组织的各类培训,并通过“以点带面”的形式,促进整体能力提升;积极参加国家药监局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今年参加两项国家级药品检验能力验证,均取得满意结果。通过不断强化药品检验能力建设,持续提升药品检验检测技术水平,确保检验数据科学、准确。
四是突出问题导向,提高检验靶向性。根据国家、自治区药品质量公告信息,结合监督送检情况,针对性地对疫情防控用药、高风险品种、质量可疑品种进行了重点检验,及时发现质量问题,第一时间上报结果,为核查处置、打击假劣药品提供技术支撑。
下一步,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将进一步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通过开展技术考核、验证比对、科研实验等多种措施,持续提升药品检验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妆安全,为促进赤峰市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