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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四项措施规范市场秩序护航“地摊经济”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16    

为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激发市场活力,助推城市恢复“烟火气”,近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出台四项措施,规范“地摊经济”,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助力全市“地摊经济”安全、规范、有序发展。

一、坚持审慎包容监管。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主动担当作为,服务关口前移,按照“三保三不”原则,坚持管控食品、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做好“地摊经济”常态化和规范化管理。对已经办理证照的经营者,实行亮证亮照经营;对未取得证照的经营者,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监管工作。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管相结合,对临时摆摊设点经营者轻微违法行为,坚持整改和教育为主,支持经营者集中精力开展经营活动。

二、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重点针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卫生状况、餐具消毒保洁、食品原料质量安全、规范操作行为、《食品安全承诺书》等方面内容,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监督经营者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指导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提高经营者规范经营意识,抓好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管理,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在活跃“地摊经济”的同时,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三、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坚决防止不法经营者兜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或缺斤短两、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引导摊主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安全经营,做到从正规渠道进货,不销售“三无”产品。加强对进入地摊的小五金、小家电、小玩具、小食品等涉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重要商品质量监管,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地摊市场。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消费者投诉举报快速处置机制,对涉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投诉举报,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与城管、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建立协同监管和现场快速处置机制,营造和谐共赢、安全有序的经营环境。